【生活浪花】上海东方艺术中心“民乐也时尚”音乐会侧记

2008-03-10 22:14 阅读(?)评论(0)

三八节的上午,我应单位女同胞的邀请去东方艺术中心欣赏了一场音乐会。

东方艺术中心位于浦东行政文化中心,靠近浦东世纪公园。它建成已经三年多了,然而我却是第一次步入这座豪华的音乐殿堂。

这座投资达十一亿元、2004年12月31日落成的标志性文化设施是由法国著名建筑师保罗•安德鲁设计的。总建筑面积近四万平方米。据说落成的那天还举行了盛大的新年音乐会。

俯瞰东方艺术中心,它犹如五片绽放的花瓣。五个半球体依次为:正厅入口、演奏厅、音乐厅、展览厅、歌剧厅,外形宛若一朵美丽的“蝴蝶兰”。

至今,东方艺术中心主办了一系列高质量、高水准的演出。成功举办了柏林爱乐乐团首次访沪音乐会,被誉为“上海最新的高雅艺术发布地”。

步入东方艺术中心的大门,我立即被它恢弘的气势、独具匠心的建筑艺术所折服。璀璨的嵌入式顶灯使这座艺术殿堂大放异彩。墙壁上各种色彩的陶瓷挂件更是令人耳目一新。

我被放置在大厅一侧的“温馨提示”所吸引(见照片)。其中的:“享受艺术,而非享受美食。”、“乐章之间鼓掌,就像用筷子吃西餐。”诙谐、幽默的告白令人忍俊不禁。

这是一场以“民乐也时尚”作为主题的专场音乐会。说明书上这样写道:“一样的曲调,不一样的风格。一支由五位佳丽组成的东方魅力超级民乐组合,以其精湛的技艺、娇好的形象、靓丽的服饰、优雅的台风、华丽的舞美,在演绎博大精深、绚丽多姿的中国民族音乐的同时,也展示了东方女性与东方艺术所特有的韵致之美的无穷魅力。她们演奏的雅俗共赏的曲目,带来一股典雅时尚的清新之风,展现了“民乐也时尚”的独特魅力。”

演出时是不准拍照的。“温馨提示”中说:“高雅的艺术需要版权的维护”。我在想,电视中不是经常出现音乐会的场面吗?难道就不要版权维护了吗?看见别人拍照,我也偷偷摸出相机拍了一张(见照片)。这时立即有一位小姐举着“请勿拍照”的灯光牌在我座位的前方摇了两下。我暗自一惊,再也不敢拍了。

“2008东方市民音乐会”全年24场,每月第二、四个周六上午10:00开始。三月八日正好是三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。

 

 

  最后修改于 2012-05-02 08:03    阅读(?)评论(0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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